忻州市工业学校教学规程
为推进我校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维护和稳定学校的正常教编,特制定本规程。
一、教学组织
1、成立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在校长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成立由教学第一线的专家及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参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改革与建设、课程开发、校外实训和学生就业指导等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2、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协助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抓好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质量、师资队伍、教学基本建设等教学管理工作。
3、各教研组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中按专业大类设置的基本单位。我校设立化工教研组、电工教研组、计算机教研组、体育教研组、基础课教研组。各教研组组长可根据情况设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处理日常教学行政的具体工作。
教研组是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按课程设置教研组,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和组织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二、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自主制订。教学计划经论证、校领导审批确定后,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2、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人才培养目标的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专业目标的确定应努力体现学校和专业特色。
3、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是: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需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贯彻产学结合的思想;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4、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修业年限;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必要的说明。
5、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形成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三、课程建设与管理
1、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是教学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搞好专业建设的基础工作。其宗旨是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2、课程建设规划的内容: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课程建设的近期规划,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规划等;为达到目标而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措施;课程建设的内容既包括课程的物质条件,也包括教师队伍、教学指导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3、课程依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设置,并严格按照归口单位进行管理。课程建设共分二级:校级重点课程、一般课程。
每门课程均配备课程负责人,负责对该课程的教学组织、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最新学术成果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和应用,制定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计划,并能够组织贯彻落实。
四、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根据培养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1、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
(1)教学大纲应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和锐意改革、不断进取的时代
精神,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高等人才培养的要求。
(2)教学大纲应以科学的教育观念为指导,反映教育的基本规律,体现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
(3)教学大纲应根据不同层次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分类进行制(修)订,具有切实的可行性。
2、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
(1)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原则
教学大纲是专业培养计划的具体体现和落这,因此,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应受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制约,要根据培养计划所确定的培养目标,明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2)课程体系优化原则
教学大纲要根据学科体系和教育规律构建课程教学体系,在实现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学科本身的科学系统性、完整性与课程的目的性、特殊性之间的关系,防止单纯追求本门课程体系的完善,要满足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需要,特别处理好本课与相关课程之间的分工、配合,既防止疏漏,又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3)教学内容的继承和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
根据教学效果滞后性的特点,要求教学内容应有一定的超前性。一方面剔除传统的教学内容中的陈旧和重复的部分,另一方面应及时吸收国内外科学研究的最新重要成
果,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大纲对教学内容的广度、深度、难度和要求应适当。
(4)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制(修)订大纲时,要根据本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考虑教学基本要求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不仅要明确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方面的要求,而且要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明确能力培养方面的要求和应采取的措施,亦即不仅要明确理论教学的要求,而且要明确实践性教学的要求。对理论教学、实验、实践、社会调查、上机训练等要统筹安排,有机结合,不能顾此失彼。
(5)注重个性发展原则
教学大纲要体现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除明确学生装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最低要求外,还要有学生自学、讨论等方面的内容,从面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3、教学大纲的基本结构
课程教学大纲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1)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选修课程、适用专业及开课部门
(2)课程的地位、目的和任务
课程的地位、目的和任务必须紧紧围绕专业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明确规定出课程性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在人才培养过程(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及特点;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3)本门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要体现整体优化原则,既要保持课程教学内容自身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避免交叉与重复,又要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处理好课程间的先修后读和内容的衔接与过渡。
(4)教学内容与要求
对于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内容与要求应明确课程各章节的主要内容、重难点以及基本要求。既要保证达到一定的培养目标,又要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和学习负担,以利于因材施教。对于教学要求,允许采用多种形式来表达,可以按“了解”、“理解”、“掌握”(或“知道”、“识记”、“理解”、“应用”)的层次说明各章、节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也可以用思考题或教学要点的形式表述各章、节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等;有实验内容的还要明确实验要求。对于专业课,可以按照知识点进行描述,在教学过程中,适当调整教学内容。
(5)课程学时分配
教学大纲按照教学内容的要求,合理分配讲课、实验、上机、讨论、习题等教学环节的学时。学时分配可有一定的弹性
幅度,以适应不同教学的要求和计划实施上可能出现的调整。
(6)教学建议
教学大纲对教学内容处理、教学方法以及考核方式等提出的建设,但应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允许教师进行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实验。
(7)参考教材
五、教学过程
1、教务处于前一学年、学期编制下学年的校历和下学期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各教研组根据教务处的总体意见,编制所辖各专业、年级的教学实施计划,经教务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学实施计划确定的各门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应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由系、部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批。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任教。注重从社会上聘用既有丰富实践工作能力又有一定教学能力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教务主任负责任课教师的落实工作,经教务处汇总送主管校长批准后,下达任课通知书。
2、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最基本的教学文件,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都必须有教学大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新开发的课程,要先有教学大纲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没有统编大纲(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要经教研组集体讨论编写大纲或提纲,经教务主任批准后使用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内容应包括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学生学习要求以及必要说明等部分。教学大纲要相对稳定,可根据地方、行业经济的变化和社会发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教材由教研组提出选用意见,教务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学校设专人负责教材的订购和发放,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注重选用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优先选用规范的高职高专统编教材。鼓励编写能够反映教学务第一线的新知识、新经验,体现师范特色的教材和讲义。教材的类型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
4、坚持定期教学检查制度。教学检查由教务处组织,以教研组为单位。检查的方式可灵活多样,如听课,组织观摩课,评教评学,查阅学生笔记、作业、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等。检查结果向校长汇报。学校主管教学的领导及教务处长、教研组主任都应定期听课,全面了解教师讲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教研组应组织教师之间相互听课。要加强专题教学检查,有重点地总结、研究一些问题。尤其要加强对实践教学的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选择一批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有丰富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老教师(包括退休教师)和有专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组建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督导,及时提供教学质量信息。
5、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要通过不断改善影响学校教学质量 的内部因素(教师、学生、条件、管理等)和外部因素(方针、政策、体制等),通过科学的评价,分析教学质量,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网络,从而营造并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提高质量意识,树立正确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要坚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观点,知识、能力和素质综合发展的观点,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协调发展的观点。
(1)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新生质量关,搞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入学新生全面复审等工作;
(2)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分步实施;
(3)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握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4)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提供充足的、最新的图书资料,提高计算机辅助教学、电化教育、仪器设备、体育场馆、多功能教组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
(5)实行科学化考试管理,主要是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及试卷分析,做好考试及授课工作总结。
六、教材(教材选用、建设、编写、管理)
1、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视听教材建设的规划工作。任课教师应选用按照指导性教学大纲统一编写的全国或全省规划教材,没有统编教材时应选用基本符合大纲要求的教材或按大纲自编讲义。
2、任课教师对教材版本选用可提建设性意见,选用的教材和自编的讲议,由教研组和教务处审定,报教务处批准后由学校统一采购。禁止未经教务处批准的教材和辅导资料卖给学生。
3、做好教材的预订,发行管理工作,制订预订工作的原则和规范要求,开拓教材发行渠道,改革供应办法,方便学生,教师购书,防止教材的积压浪费。每门课程的教材或讲义必须在开课前作好准备并发给学生。
七、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教书育人为已任,以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对待教学。
2、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关系着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除应具备教师资格外,还必须认真
学习并掌握渊博的知识,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探讨教育规律,
投身于教学改革。
3、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主要基础课程的主讲教师应选派业务水平高、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应经过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凡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每年必须承担一门主干专业课程。
4、每年选留、分配进校的青年教师均须参加岗前培训。主要是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了解教师的职责和义务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者”后,方有资格担任辅导教师工作。
5、各门课程的教学,原则上应由一位主讲教师自始自终地讲授,不应多人分段讲授,以保证教学的连续性。主讲教师除授课外,应参加一定量的辅导、批改作业、指导实验以及与本课程有关的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辅导教师在主讲教师指导下进行工作,参加有关的备课及教学研究活动,随堂听课;协助主讲教师做好各项教学准备;承担实验课、习题课、讨论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经常了解并向主讲教师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必须经常检查和督促学生的学习。
6、任课教师应按课程表按时上下课,不得缺课或私自调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教学时数,不得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须履行调(停)课手续。
八、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1、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学校组织教学工作和开设各门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学校在执行教学计划时必须保持指导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严肃性。在执行中,需根据学校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实施性教学计划允许在20%范围内进行调整,可由教务处提出,经主管教学及校长批准后执行。
3、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允许任课教师在保证完成该大纲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的前提下有20%左右的增删,但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教研组讨论,教务处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审查,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执行。
4、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不得随意增减,不得挪作它用,特殊情况需占用上课情况者,需由系部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务处应统一安排补课时间。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计划规定的学时数或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不得随意处置,擅自变更。如确需要调整,必须经教研组及系部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
教师因故不能按期上课需调课时,至少必须提前24小时报告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调课或安排补课,对无故缺课和擅自变更删除课时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九、授课进度计划
学期授课进度计划是任课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依据,是教学的基本文件之一,教师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执行性教学计划课时安排,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编写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下学期课程应在上学期结束前二周编写好),经教研组讨论,统一同一门课程各班授课进度和教学内容,由教研组主任和教务主任签字,于寒或暑假前交教务处审核。
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主要包括教学内容(标题式),授课时数(以1~2节课为单位填写)、阶段测验、教学方式、理论或实践、见习课的内容与安排等,统一采用“教学进度表”的格式填写,一式四份(本人留一份,教研组、教务处各一份)。
十、教学研究
开展教学研究是教师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所有教师均应结合所任课程开展教学研究。
教师教学研究的目的应放在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上,重点包括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所有教师均应按规定参加教务处、教研组组织的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的各种教学研究活动。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二年至少参加一项校级及以上的教研项目或发表一篇教学研究论文。
十一、教学改革
1、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目标
(1)教育思想观念的改革
教育思想观念改革是教育教学改革的先导。把提高质量意识,加强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思想观念改革的核心目标。将加强素质教育,加强人文教育落到实处。通过各个阶段的教育思想大讨论,提高全校教职工对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认识并贯穿到整个教学过程中。
(2)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全面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当增加不同专业的人文知识讲授,将同一专业不同方向的课程设置模块化,增加实践环节的比例,推行学分制。以学校的定位和确定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为参照基准,对专业的培养方案与培养途径进行调整,使之更好地符合学校定位与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的要求。
(3)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1)教学方法改革。在坚持传统教学方法优势的基础上,尝试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以及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等,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对于和实践环节联系比较密切的专业课,加大病案教学、现场教学的课时比例,使学生能够较好地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2)教学手段改革。鼓励广大教师采用多媒体手段教学,积极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学校对采用现代教学技术、现代教学手段的教师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和鼓励。积极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推进多媒体教学条件建设,使全校多媒体教组、现代化语音教组有较大的增加,能基本满足各类教学的需求,教师能独立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教学。同时,以校园网为平台,构建网上教学系统。
3)考试方法改革。平时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有机结合,改变一次考试定终身的考试方式;对专业性比较强的课程,考虑实行半开卷或开卷考试。考试内容逐渐远离需要默写的概念题、简答题,用综合性试题来衡量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对于具备实践条件的课程,逐渐增加实践环节在考核中占的比重,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4)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进一步推进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逐步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在授课中的比重。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人才需求,改革课程体系和授课内容,使“教”与“学”有的放矢。
(5)教学管理的改革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有关学分制的文件、措施,对学分的计算、做出具体规定,对学分制管理模式下的教、学、管等三个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强化督导组的作用,聘用学生做信息反馈员,使教师和学生之间保持一条健康、持久的沟通管道。
2、 教学改革与建设措施
(1)全面推行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将素质教育的思想落到实处。
1)重视基础课教学建设。扩大对基础课教学的投入,特别是基础实验组的投入,增建一批基础实验组、语音组、多媒体教组等;加强对基础课教学的研究,提高基础课在课程中的比例,并逐步提高基础课教学改革立项在整个项目中的比例。
2)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将知识传授、素质的提高和学生创造性潜力的发掘结合起来。学校鼓励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并采取得力措施,奖励科技发明制作和公开发表作品,压缩课程学时,增加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让学生有更多的自学时间,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
3)加强教学的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制订各门课程技能训练规范和技能考核评分标准规范各专业实验教学和专业教学实习实践活动的管理,并对学生进行专业教学实习和实践活动进行必要的考核;同时要求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社会调查,投身社会实践活动。
(2)狠抓学校重点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确保教学手段的及时更新。教务处将重点改革项目列入年度教学改革计划,并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中有制度保证,有监控措施,以确保改革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
(3)加大校内外实践基地的建设,广泛开展幼儿园、中小学的联合办学,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4)注重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增加对教学研究的投入。为使教学改革研究上水平、上档次,必须加强教学改革研究的立项工作,加快进行教学改革立项研究的步伐,规范教学立项的管理,扩大教学改革立项的范围。
十二、备课
1.教师上课前应认真钻研课标、考纲和教材,写好教案。备课必须提前一周,分课时备课,课时教案数(下限)按规定课时进行检查。
2.课时教案中要有课题、课型、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板书设计、教学程序设计,提倡写教后感。
3.教学程序设计要求:教学步骤分明、齐全,有教法、学法指导。对教学重点、难点、知识点的阐述准确具体。主要教学环节的安排能反映出师生教学活动的过程。有作业布置。有一定比例的作业批改记录。
4.同一课程要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统一作业和统一测试。
5.教龄不足三年的教师,开学前至少写好一学期课程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的讲稿。
6.教龄3年以下(含3年)的教师的教案必须用手写详案。
7.年龄在50岁以上的教师可用旧教案、略案,也可用电子教案
8.任同一课程3轮以上(包括3轮)的教师可用旧教案,也可用电子教案。
9.教案期中考试前抽查,期末考试前全查。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 员检查评比,评出优、良、中、差
十三、课堂讲授
1.上课提前1分钟到教组外候课,无教案不得进课堂,不提前下课,下课不拖堂。
2.围绕教学目的要求进行目标教学,环节清楚,步骤合理,讲解清晰准确,突出重点难点,及时反馈总结,教学中无科学性错误,学生能掌握教学内容,对教学效果满意。
3.教学中要体现新的教育思想,以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引导他们主动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指导学生预习、复习、做好笔记,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4.教学语言简练,准确规范,深入浅出,使用普通话。板书工整,有条理。经常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效益。
5.每位老师每学期至少在校内开一次观摩课。
6.任课教师要做到管教管导,独立处理课堂偶发事件,不准将学生赶出课堂,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教师上课要关掉移动电话,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有事不能上课的,应事先将课调好。
8.酒后不得进课堂,进入课堂不得吸烟。
9.无特殊原因不得坐着讲课
10.已排定的课表,一般不再变动。教师外出办理个人私事或听课,均以服从校内课表安排为原则;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上课时间、地点或教师。任课教师因公、私事或生病请假不能上课时,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方可执行。
十五、课间实习
1、教育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培养从事教育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
2、专业教学实习(包括见习、野外实习等)和社会调查是使学生对专业或研究课题建立感性认识并提供材料,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调查研究的综合能力。
3、课间实习按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规定的要求进行。实习指导教师事先应认真学习有关实习工作的文件和规定,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内容、程度和操作要求,在思想与业务上做好必须的准备,积极组织学生完成各项这习任务。
十六、课堂讨论
1、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讨论进行学习的教学形式。课堂讨论的目的是巩固加深学生所学内容,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提高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课堂讨论的选题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选择具有思考性、综合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要体现教材的重点和难点、本质内容及内在联系。
3、教师要在讨论前拟定讨论题并发给学生,要周密设计讨论的内容、要求、步骤、如何引导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指导学生按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撰写好讨论发言提纲。
4、讨论要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教师围绕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活跃学术空气。
5、讨论课宜在小班或分小组进行,以便使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总结,要抓住讨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关键性的本质问题及争论的焦点,进行明确的归纳概括并上升到理论。
6、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发言情况、掌握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定成绩,作为学生平时或学期成绩。
十七、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全面掌握,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所有教师都应做好这项工作。
2、每门课程一般应安排一名辅导教师,确实不能安排辅导教师的,由主讲教师实行辅导。辅导过程中教师应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带共性或倾向性问题、意见或要求,并及时加以解决,以改进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按每15~20个课时安排一次。
3、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带共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在辅导答疑时,要重视因材施教,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较差的学生要热情帮助,耐心辅导。辅导答疑情况要作记载。
十八、批改作业
1.布置作业要难易适度,题量适中,突出重点,讲究效果。
2.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杜绝抄袭现象。作业格式规范,步骤完整,书写工整。
3.作业要及时收缴,及时批改,注明批改日期。各科作业批改量为三分之二,提倡面批,多写指导性评语。及时订正作业中的错误,带有普遍性的错误要及时讲评,集体订正。
4.作业量(教务处商定)
5.作业批改情况应作为对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作业未完成四分之三以上的记为考查不通过,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6.各教研组在学期中或学期末应抽查学生的作业本,了解本科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并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
7.教务处组织人员每学期不定期进行两次检查评比。
十九、毕业实习
1、实习是学生的必修课,不得免修。
2、毕业实习是职业学校学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实习巩固和拓宽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各系(部)要加强对实习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成立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毕业实习工作。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实习实施方案》,并按照实习规程中的各项要求和各自的职责范围,积极开展组织及指导工作,全面完成实习的各项任务。
4、指导教师应具有对实习的正确认识和责任感;具有较广搏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和实习指导能力。
5、毕业实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时间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一般不复随意变动和增减。
6、毕业实习要配备较强的专业教师加强指导工作。按其性质和要求认真拟定大纲或计划,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内容要求、地点时间、方式方法等。妥善做好实习期间的准备工作,实习过程中各环节的指导工作以及结束后的成绩评定工作和总结工作。其成绩应在实习结束后报学校招生实习与就业工作处。
7、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实习质量。
二十、成绩考核
1、考核是课堂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2、考试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帮助和督促学生全面认真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理解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检查课程教学效果,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口试、开卷、闭卷或多种方式组合的考试方法。
3、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学生实验、作业等的完成情况,参加课堂讨论情况,学生平时学习情况以及课程教学效果。考查方式除记载学生平时实验、作业、课堂讨论等教学环节成绩外,还可能采用测试等方式进行,但必须防止把考查变成变相考试。
4、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课程的确定要在制订教学计划时统筹安排,明确标明。
考试命题的原则:(1)命题必须覆盖但不得超出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范围,不出偏题、怪题;(2)着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灵活运用的能力;(3)命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易程度比例适当,从易到难,形成一个适当的梯度;(4)题量的大小要与考试时间的长短相一致;(5)命题要使班级所有的学生的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各个学生实际水平。
5、教学内容和学时相同的课程分班教学时须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6、考试命题一般由主讲教师或教研组主任担任,试题应按水平相当的程度一次出A、B两套,一套作业本学期考试用,另一套由教务处保存,留作其他用。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和试卷库,实现教考分离。
7、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教务主任要对本单位考试工作全面负责,妥善安排组织好考前复习、辅导、命题、考试、评卷、成绩登记、试卷分析、总结等各项工作。
8、认真做好考试前的复习辅导工作。教师应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通过复习,使学生对本学科的整体结构有清晰的了解,使知识系统化、条理化,掌握“三基”的内在联系和规律,但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指定考试重点、出复习提纲和暗示等。
9、监考教师必须对考场纪律全面负责,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监督学生遵守考场各项规则。如果发现有舞弊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10、评卷一般应采取集体评卷的办法。教师对评卷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送人情分。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后七天内报教务处。
11、考试、考查成绩分别按百分制、学分制进行评定和记载。
12、加强试题、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命题教师、印刷和保管人员必须严格对试题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3、考试结束后,主讲教师要及时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考试中心。
二十一、教学评价
1、教学评价是检查、检验教学工作实际效果的重要手段。通过评价可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学偏差,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2、教学评价主要包括:
(1)专业评价
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龙头,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稳定,直接关系到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2)课程评价
课程教学是高校所有教学活动的基本细胞。课程评价主要是对课程建设及其质量进行综合性性价值分析与判断。
其目的与作用在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推动课程的全面建设,促进课程的管理科化法。
(3)教学质量评价
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是常年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教师可选定所任教课程参加教学质量评价。从师德师风、业务水平、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几个部分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师教学质量由三部分组成:同行专家评价、学生评价、教学指导委员会随机听课评价。
(4)教材评价
对教材的科学性、理论性、系统性、适用性、创新性、共享性,协作性进行评价,切实抓好我校教材选用,激励我校教师编著更多高质量的教材,推动我校的教材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5)教学工作水平评价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要求,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一种综合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教学状态、教学效果等方面,是在教学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监控机制,促进教学建设与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6)考试评价
考试评价的目的是,检验课程是否真正起到了构筑学生知识能力结构的作用;诊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考试管理的经验;为教学工作提供指导依据,以便从全局调整,修改,充实和深化原有教学管理的决策和措施。
二十二、教学检查
1、教案讲稿评估:由教务处每学期二次(期中、期末)组织普查或抽查任课教师的教案讲稿,按评估表内容要求逐项进行无记名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出平均得分。
2、学生评估:由教务处每学期期末组织学生民主评教,让学生对各班本学期全体任课老师的教学情况。
3、听课评估: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下班听课或观察实验之后按听课评价表内容,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评估,并评分,计出平均得出。
4、教研组长听课评估:教研组教师进行不定期听课,并按评分标准对每位教师进行评议后记分。
5、逐步实行教考分离:每学期由教务处从题库中拟卷对学生进行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教师教学质量的参考依据之一。
6、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估:教师教学工作的综合评估是全方位对教师的教学质、教学量、教学态度、教学纪律、教学辅助(互相听课、小测验、作业、实验报告、下班辅导等)以及科研、论文论著、师德、考勤等诸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方法。每学年二次(上、下学期结束后)由教评会按综合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依顺排名,作为教师晋级、评优的主要依据。
二十三、教学档案
学校、教务处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务处要有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教学档案的归类、整理,并编目造册。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应充分使用现代化手段管理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政策性的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表、课程教学总结、实习实训总结等;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实践任务书、优秀实践成果;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资格审核等材料;教学改革进展、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成果;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二十五、教学纪律与教学奖惩
1、教师必须自觉服从教研组和系教学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各个教学环节。
2、任课教师必须按课表排定的时间、地点上课,没有特殊原因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教师因故要求调(停)课,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办理。
3、学校重点奖励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第一线教师。经教学检查评估,学生、同行评议,教学质量较差的教师,必须认真改进教学,否则取消任课资格。
4、学校实行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制度,凡出现教学差错或事故的教师,学校将视其事故情节和性质,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5、对教师的评优、晋级、职称评聘工作,学校实行“教学工作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忻州市工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