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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

2012年11月12日 10:11:37 访问量:310

教务处职责

1、管理教学工作,负责起草、制定、修改、执行各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任务。

2、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文体卫生和其它方面的活动。

3、按专业和年级编制教学进度表和课程表,审批教师单科教学进度计划。

4、供应教师的教学大纲、实习大纲、参加资料和新需的教具。

5、负责教学统计和教师工作考核,检查掌握教研组各班级的教学情况。

6、领导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的工作,提出建议配备、使用方案并保证批准后方案的实施。

7、组织安排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及全校的科研,教研工作和电教化工作。

8、检查落实教学及质量,负责教师培训、进修和职称工作。

9、负责学生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编辑:王俊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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