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工业学校
教材管理办法
教材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加强教材管理工作,特对我校教材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教材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1.教务处在校务会指导下负责学校教材的全面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①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高等学校教材使用的有关规定;
②指导并审定各教学单位预订的教材;
③教材的征订、发放、结算等日常管理;
④教材建设,组织自编教材的审定、自编讲义的审定、印刷、发行。
2.各单位由3~5人组成教材审查小组,负责对单位教师申报所授课程教材的审核以及自编教材的预审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教材发放工作。
3.重大事项报校务会审议。
二、教材征订要求及工作程序
1.教材征订原则上优先征订教材目录中的教材。
2.每年四月份和十一月份预订当年秋季和第二年春季的统编教材。各教学主管领导组织各教研室和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讨论在教材目录中选订学生一学期的教材,经教材审查小组审核后,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填写教材预订四联单,经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于四月中旬和十一月中旬报教务处审批。审批后,第一联由各单位留存,第二联作为发放教材凭证,第三联交各班学习委员作为领书凭证,第四联由教务处存根。
3.个别学科因目录中教材满足不了教学需要,各单位可另行选其他目录外或本校教师主编、参编的正式出版教材,但需经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并提前一个学期提供教材零购单和预订单,以便教务处有计划安排采购。
4.学生教科书一门课只能订购一种教材。不准以任何理由订参考书。必修课教材按学生在籍人数填写预订单。选修课教材按选修学生数填写订数。
5.每次只预订一学期教材,一般不订储备教材。凡成套教材一次性订完。如预订目录中说明下次征订时间过长,可提前订足这一期间使用量。
6.各教研组公用教材要填写《教研室领书三联单》,第二联作为领书凭证。校领导可每学年领取一套教材,由教务处负责预订。
7.教师订购教材在填写四联单时,注明任课教师姓名。教师不得订购非本人专业的教材。教师领用教材时,需填《教师领用教材审批表》,按表领取。
8.教材预订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变原计划时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附一份教材变动说明,经教务处同意后纳入计划。凡按计划购进的教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用。否则造成积压浪费由本单位承担经济责任,或负责处理所拒用的教材。
9.各单位自行购买或印刷的学生教材、参考书未经列入计划者一律不予报销。
三、教材分发与结算
1、学生教材由班级学习委员持预订单的第三联到教务处教材发行部门领取。签字记帐后每学期结算一次。
2、学生每学年每人预交教材费800元交计财处统一管理,毕业时长退短补。
3、教师使用的教材按所教专业课程领取。
4、各单位聘请的兼职教师所需的教材,由教研室提出任课教师名单及专业课程,可按需发给。
5、各单位教研室可配备本单位所开课程的教材2-3套供给领导听课使用。
校领导、教务处长每人1套教材作为研究教学、听课使用。
6、各单位辅导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发给教育学、心理学及政治理论课教材1套,但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教务处确认后,到教务处教材发行部门办理。
7.实验员根据教学需要发给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1套。
四、特种教材的管理
1.中小学教材课本:教务处根据每年需要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小学各科教材和参考书。各单位应将实习学生数提前半年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订购发至各单位,由单位教研室统一管理使用。
2.自编教材的审批:自编教材必须根据各年级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制订编写计划。组织落实编写人员,明确完成期限及使用时间,经单位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教学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出版,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出版的教材,学校不予使用。
2.自编讲义及习题集等必须根据各年级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制订编写计划。组织落实编写人员,明确完成期限及使用时间,经单位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教学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印刷。
3.自编教材、讲义印刷完后按教材发行程序发至学生。
4.双语及外文教材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五、违反规定发行教材的处罚办法
1.各教学单位自行订购教材发行给学生的,学校不办理教材款结算手续,对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学校追究其单位主管领导及责任人责任。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学校造成损失的,依照学校规定对主管领导及其责任人进行处分。
2.使用盗版教材,承担法律责任。
3.自编教材、联合编写教材要有计划,不经单位领导、教务处、校教学委员会同意,教务处不予办理交接手续。对包销教材只能订购1年,多者自行处理。
4.擅自发放自编讲义、收取学生费用的,由此带来的后果学校不负责任,并处以所收费用的50%罚款。
六、建立教材使用信息制度
1.教材是直接关系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建立教材使用信息反馈制度,各单位应经常征求教师、学生对使用过教材的意见。并填写教材使用反馈表征求意见。各单位主管教学领导、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对质量较差、意见较为集中的教材要进行及时调整,并提出调整计划,连同反馈意见一并报教务处。此项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2.教材管理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教材信息数据库,使教材管理的整体过程实现微机管理。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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