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领导班子 > 干部考核

干部考核

2013年01月07日 15:27:01 访问量:882

关于科级干部述职述廉考核工作的

实施办法

各处室:

为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依据校党委的要求,在我校开展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党员干部勤廉敬业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有效地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务实、为民。

二、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成立校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小组,校长、党委副书记卫树忠任组长,副校长贾还春任副组长,成员由张仓田,李有林、常淑贞组成。

      三、述职述廉对象

述职述廉对象为:全体科级干部。

      四、主要内容

     ()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实行“一岗双责”,履行工作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廉洁自律工作“八个方面”的内容自查自纠的情况;

     () 爱岗敬业,依法办校,争先创优,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争当职业教育忠诚卫士,维护师生根本利益的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述职述廉内容。

      五、时间和形式

      科级干部要求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再由校述职述廉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职工对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六、几点要求

(一)科级干部要把此次述职述廉,作为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自我教育,自觉地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要认真履行党赋予的监督义务,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正确行使监督的权力,有效地促进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二)各述职述廉对象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字数不得少于800个。

(三)校述职述廉工作小组要对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并将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收入个人廉政档案

     

 

                                       忻州市工业学校

                                      2012年12月25

编辑:王俊亭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山西省忻州市工业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原平市京原南路1890号 电话:0350-8223336 邮箱:360544104@qq.com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