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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题制度

2012年11月28日 08:58:41 访问量:315

忻州市工业学校考试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常规管理,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检查与评价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成果,特制订本制度。

一、命题:

1 、在命题前各教研组组长将进度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2
、采用外出命题的办法,实行教考分离,教务处责专人负责此

项工作;需本校命题的 科目,教研组长要选派好命题教师,命题教师要根据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命题。命题费分别为 20 / 份(考试时间为二小时)、 15 / 份(考试时间为一小时三十分)、 10 / 份(考试时间为一小时)。

3 、如有漏题,经查确是在命题过程中所漏,给负责人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理,扣 100 元,并当年不评优、评模、晋级。

4 、命题如有偏离,不切合学生实际,如难易不适中、出现全部及格和大面积不及格者,扣除命题教师的奖金和命题费。

二、制卷:
    1
、制版要清晰、规范,试题要校对好;印题时当事人要按考场

分好题,并印刷质量高。
    2
、制卷人员必须负责试题的保密,严防泄漏。
    3
、如确认失密,要给当事人一级教学事故的严肃处理,扣 100     

元,并当年不评优、 评模、晋级。

三、监考:

1 、监考人员要做到:五要五不准
要按时参加考务会;不准无故缺会。
要按时领发、收缴试卷;不准迟到、早退。
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准看书、看报、闲谈、做题,更不

准随意离开考场。
要认真填好考场报告单;不准学生的任何舞弊行为形成事实。
要严格按规定整理装订好试卷;不准有错装、倒装、漏装、 

装订不牢和不交考场报告单的现象发生。

2 、对舞弊行为不闻不问、不管不禁,取消其监考资格;同考生一起舞弊欺骗巡视的,除取消其监考资格,并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扣 50 元并本学年不得评优、评模、晋级。

3 、考试期间任何教师一般不准请假,对无故不到者一律按旷工

处理。
4
、监考补助按 4 / 小时发放。
5
、巡视领导要认真负责,把所辖范围内的考场情况,有比较的填

报教务处。巡视人员按 4 / 小时发放。
6
、考务人员要做好考试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使考试顺利进行。考

务人员按 4 / 小时发放。

四、阅卷:
1
、考试完毕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进行阅卷,

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带出指定地点。
2
、阅卷组长全权负责本科目的阅卷工作,非指定人员不得参与 

阅卷,一经发现,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理,扣 30 元。
3
、阅卷教师要认真批阅每一份试卷,阅完后要检查有无漏判、

合错分等现象。
4
、阅卷教师不准私自拆封试卷,一经发现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50 元。
5
、分数改动处必须有阅卷组长或分管主任的签字,否则视为作

弊。
6
、阅卷补助按 20 / 次发放,组长按 30 / 次发放(包括

试卷分析)。

五、登分:
1
、教务处责专人对试卷进行拆封、登分;在登分过程中要细致、

准确、不徇私情,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2
、分数登完后,学生发现有漏判、合错分等现象,要求改动分

数时,必须经阅卷人员和分管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分;如果阅

卷教师的错误率达 10% ,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3 、登完分后,教务处责专人将期末分数输入计算机存档,任何人不得改动。输分数和成绩统计按 4 / 小时发放,人员根据考试人数的多少和操作的难易程度确定 2 — 6 人。

六、总结
1
、阅卷组长或命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试卷分析报告,没有

按时交回者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理。
2
、教务处按照平时 20% 、期中 30% 和期末 50% 的比例合成 

将学生成绩算好,作为学生的学期成绩,最后换成绩点学分。
3
、教务处做好每次考试的总结汇总工作。

本制度从二 OO 二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执行权、解释权、修改权在教务处。


                                                       

                                                 教务处
                                                                           2002 11 20

 

编辑:王俊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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