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一、 负责教学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制定、修改、执行教学规章制度,按照各专业课程设置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
二、 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理论学习、文体卫生和其它方面的活动。
三、 按专业和年级编制教学进度表和课程表,审批教师单科教学进度计划。
四、 负责组织编制教学大纲、实习大纲、教学参考资料,按课程需要购置配套的教学仪器、实验材料和教具挂图。
五、 负责教学统计和教师工作考核,检查掌握教研组各班级的教学情况。
六、 领导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的工作,提出建议配备、使用方案并保证批准后方案的实施。
七、 组织安排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及全校的科研,教研工作和电教化工作。
八、 检查落实教学及质量,负责教师培训、进修和职称工作。
九、 负责学生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师德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落实。
十一.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学生专业考试及全校学生专业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