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集体学习
3月24日下午,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我校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体学习。群众路线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贾还春同志讲述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之一,也是我们当前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征程中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一、群众的内涵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没有“群众”这个词汇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只有“民”。
“仁政爱民”、“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等都强调民。
而在西方主流政治学中,群众这个词汇是贬义的,如 “乌合之众”、“群氓”等词汇,都是将群众作为行动盲目的、杂乱的,缺乏理性的群体。但是马克思主义者却对群众这个词汇高度评价,并作为经典的词汇。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相结合,广泛使用“群众”这个词汇。“群众”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泛指人民大众。
群众泛指人民,是指与特指某个人相对的人民群体,不特指任何人。
(二)没有政治色彩的人。
群众指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等政治组织的人。群众的范围就是党团员以外的人,如政治面貌为“群众”,群团组织概念。
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
在单位内部群众是指相对领导而言的一般人员,被领导者。如干部考察时进行的群众考评、征求群众意见等。
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在传统“民本”思想的基础上赋予了群众这个概念丰富的内涵。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传统“民本”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
群众观点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对群众做出了经典的论述。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群众观点
1.历史的活动是群众的事业。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历史的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
2.历史研究的根源植根于人民的物质生活中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提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来到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的发生变革。”
3.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指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如果说,国王可以主宰一切,只是因为他代表了人民的统一性,那他本人就只是人民主权的代表和象征。人民的主权不是从国王的主权中派生出来的,相反地,国王的主权倒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的。”
4.工人阶级的解放应该由工人阶级自己去争取。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阶级的解放应该由工人阶级自己去争取。”
5.无产阶级的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6.理论来源于群众、植根于群众、服务于群众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这一科学理论深刻地明白一个道理:如果自身不重视群众,关心群众,群众也就不会关心理论、接受理论、运用理论。
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群众和群众路线的以上六个基本观点中,前面三个观点重点阐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第四和第五两个观点则强调了无产阶级,即人民群众的立场和历史使命;而第六个观点则是从理论与群众的关系的角度强调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这六个基本的观点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来源,也是我们今天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