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工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水平建设,营造人人学技能、个个当能手的氛围,使全校师生参加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达到参与技能竞赛的目的。经研究,特制订《忻州市工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师生苦练技能,勇于创新,不断学习提高,为我校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为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一、技能竞赛类别
1.校级技能竞赛:由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师生技能竞赛。
2.市级技能竞赛:由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师生技能竞赛。
3.省级技能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师生技能竞赛。
4.国家级技能竞赛:由教育部等国家级部门组织的师生技能竞赛。 本管理办法所提及技能竞赛是指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综合类技能大赛,学校重点支持省级以上的技能竞赛项目。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制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奖惩政策。
2.确定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师生技能竞赛的项目。
3.确定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科技能竞赛的项目及承办专业部,协调各职能处室和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及时解决承办专业部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
4.优先解决技能竞赛活动所需的场地、设备、资金以及人员配备等问题。
5.落实技能竞赛获奖师生、指导教师、参赛教师的奖励,整理归档技能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二)专业部职责
1.执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制订本专业部所承办或主办的师生技能竞赛管理细则和相关政策,将所承办的师生技能竞赛作为本专业部教学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2.积极鼓励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认真做好参赛人员的遴选工作,使得优秀的师生和作品脱颖而出。
3.收集各类学科技能竞赛的信息,与技能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进行沟通联系;
4.负责师生技能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落实专人负责技能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并为参赛师生提供赛前训练和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需要指导教师的学科技能竞赛,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技能竞赛指导工作。
5.加强技能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指导教师,组建指导教师队伍,确定相对稳定的负责人,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技能竞赛指导队伍,以保证学科技能竞赛取得好成绩。
6.提供和保障培训与技能竞赛期间的场地、设备与仪器、辅助人员配备以及其他必要条件。
7.对培训与技能竞赛过程进行督促与检查,及时帮助解决问题,遇有本专业部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上报校长室或主管部门。
8.做好技能竞赛全过程的宣传工作。
9.按时上报各类文档材料。
(三)指导教师职责
各类技能竞赛项目应组成指导教师组,指导教师若干。指导教师应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角度出发,根据我校学生特点,按技能竞赛组委会和学校要求认真研究技能竞赛培训方案,制定并实施培训内容,检查培训与技能竞赛过程的各个环节,及时总结经验、修正培训方案,对技能竞赛各项具体工作负责。要注意从低年级学生中挑选人员,做好参赛人员储备。在指导过程中,既要注意对学生智力因素的培养,又要注意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四)其他说明
1.对由于工作疏忽错过技能竞赛报名时间,报错技能竞赛项目等情况由相关专业部负责人承担责任,学期考核作扣分处理。
2.指导教师不能很好的履行指导职责,对所指导学生不闻不问,学生对其反映较差者,除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外,还要视情况扣除一定的辅导课时,学期考核作扣分处理,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
3.参加竞赛的师生及指导教师除享受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奖励金额外,同时还享受上级教育部门给予的奖励金额。
三、所有省级以上获奖老师均可获得双师型称号及待遇。
忻州市工业学校
教务处